2018四川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城区遴选教师公告【招45人】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遴选岗位及名额,按照参加城区遴选教师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县教体文广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自动放弃(未选岗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选择拟聘岗位
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
七、有关要求
(一)完全符合本次遴选条件且成绩入围、已选择岗位的县外教师按规定在8月30日前办理完正式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每个参加遴选考试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若成绩入围选岗后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公开遴选教师考试。
(三)根据相关政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聘用期满,被新的聘用(调入)后,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按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县教体文广局研究,调入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参加本人原聘及以下岗位的竞聘。如果参加原聘等级的上一层级岗位竞聘,则必须在原聘等级岗位累计任职满两年以上。
(四)县派驻纪检组对此次城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长宁县城区公开遴选教师考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宁县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
县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4622523,0831-462694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46224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八、本公告由县教体文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城区2018年第二次公开遴选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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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8年7月13日
来源:http://www.sccn.gov.cn/content.jsp?id=8a0ec2866560f71401658373aa340338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