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48人】
2、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满分均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一律淘汰。应聘人员一律凭《试讲通知》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视作放弃。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总成绩
采取“试讲”形式的专业带头人岗位,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项目。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的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采取“试讲+面试”的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
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1361。
公开招聘邮箱:nbptrsc@163.com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原标题: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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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nbhrss.gov.cn/art/2018/9/3/art_7081_268806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