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永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7人】
(二)专业笔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医学类专业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救知识,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处置等。
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药、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药、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在招聘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加分办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2)笔试实考成绩加上笔试环节的加分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3)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面试环节的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的依据。
3、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在专业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如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且经核准同意专业笔试开考的,则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专业笔试后均进入面试程序)。
2.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4.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永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3人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