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泰宁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13名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卫计局和泰宁县人社局将组织2018年全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卫计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毛维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谢翠姬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毓平 县卫计局局长
郑春花 县人社局局长
陈继庆 县总医院院长
成 员:林南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芝英 县政府办副主任
江方盛 县委编办主任
陈昭汉 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应旭棠 县人社局副局长
叶盛平 县卫计局副局长
黄礼平 县总医院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泰宁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亦可登录泰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tn.gov.cn/)查询。
各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如下:
1.泰宁县总医院紧缺急需专业10人。
2.泰宁县中医院紧缺急需专业3人。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等资格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至2000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五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