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8人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8年县(区)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号)和沙县县委组织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沙县2018-2019年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沙人社〔2018〕6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沙县卫生系统共有6个岗位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8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fjsx.gov.cn/wzq/bmwz/rlzyhshbzj/)和沙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sx)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18年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期间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可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8年9月6日前取得。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18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4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8-5834099。
(三)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验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学位证书验证材料各1份;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2018年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对外公布。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