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福安市全科特岗医生招聘公告【招3人】
五、考试考核
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考试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考生。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由福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市卫计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宁德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七、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拟聘人选经宁德市人社局确认后,由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与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用工性质为编外聘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并报市卫计局和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必须满4年。
(二)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
(三)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迁移。人事档案保留在原管理机构或由服务地的县级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每年新形成的档案材料交由上述机构及时归档,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四)人员考核。特岗全科医生考核工作由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每年考核1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等,并将考核结果与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绩效工资、晋升职称和聘用挂钩。任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予解聘。乡镇卫生院应将考核结果分别送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八、激励和政策
(一)薪酬待遇
1.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绩效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当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职级卫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并核增至所聘用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中,所需资金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核定范围,按照“三核一补”的程序,在同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差额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聘期内受聘特岗全科医生的原工作单位不再对其发放工资和绩效。
2.除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另外给予3万/人.年的生活补助,其中: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给予补助,其余0.6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
(二)其他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待遇。其中,在职人员继续在原单位缴交社保、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所聘用乡镇卫生院支付。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聘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服务期满安置
聘期满后,特岗全科医生按以下方式进行安置: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鼓励其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其他人员符合学历、年龄、体检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经市人社、编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将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符合事业单位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在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时,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经市人社、编制、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优先聘用,将其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且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聘任到科室领导岗位。
原标题:福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福安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福安市全科特岗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fjfa.gov.cn/rsj/C037521/C037521_D35284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