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忻州师范学院招聘公告【招38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急需紧缺的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院教师队伍学缘结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通知〉并下达2018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其中:博士16名,硕士2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忻州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特岗农技人员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9月17日为截止日期。
六、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学院人事处报名。学院按照资格初审、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主校区主楼90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毕业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报考辅导员岗位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还须提供入党证明。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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