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漳州市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公告【招105人】
六、成绩计算和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从到低分排名,根据招聘人数从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按1:1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且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考核后筛选确定。
七、体检、审核
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医疗和护理、助产岗位者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审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审核对象,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
八、公示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将在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相应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实行3个月试用期)。
十、其它事项
(一)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五险一金”。
(二)有关递补说明:考生因经资格条件审核不符要求的或体检前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考核不合格的职位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拟聘对象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有关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等考务信息都将在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请报考者注意登录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考务信息。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杨伟强/马王銮,联系电话:8332197、6328126。
(十)本公告由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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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泰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长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angtai.gov.cn/cms/html/ctxrmzf/2018-09-30/205708336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