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招聘19人简章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10月22日至1987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岗位为197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凤凰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凤凰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8年10月11日前为准。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张贴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小会议室(0743-3505971)。
3.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2018年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3)报名时,须事先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基本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凤凰县卫计局会同凤凰县人社局认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