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新宁县卫计系统招聘公告【招90人】
(三)考试
2018年 11月19 -2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卫计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1.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招聘岗位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相应的专业实践技能操作知识。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采取化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临床实践专业技能操作水平,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综合成绩合成: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6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名,如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和职称高低排名。
(四)体检
1.按照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执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3392(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36425(县卫计局政工股)
原标题: 2018年新宁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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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宁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表(乡镇卫生院)
2018年新宁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来源:http://www.xinning.gov.cn/Item/38716.asp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