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四川自贡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公告【招45人】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自贡高新区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2月20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按3:1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5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5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1)《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如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2月27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于2019年1月3日(3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其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为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内容和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备课时间20分钟,微格课讲课时间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实际操作时间视情况而定。
①微格课讲课(包括微格课、普通话、粉笔字基本功检测),非艺体学科占面试总分的95%;艺体学科占面试总分的80%;);
②现场答辩(教育教学常识测评,占面试总分的5%);
③实际操作(只针对艺体学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15%)。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5.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教师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中的微格课讲课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2.其他岗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自贡高新区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自贡高新区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考生如系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工作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自贡高新区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自贡高新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纪律和监督
为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招考单位或各主管部门。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0813-8115961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自贡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局 0813-8119726
原标题: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下半年自贡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8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069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