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招40人】
为选拔人才,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等详见《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本科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6.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毕业生就业报到时,必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简章要求的各类证书。
9.按照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自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六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免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同时按照我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定,新进人员需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工作年限提出辞职或者调动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根据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相关规定,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共同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
3.报名手续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荐材料、相关等级证书、院校出具的《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重庆籍生源的户口证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时,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各招聘签署初审意见后,交长寿区招聘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报名结束后当天在报名处公布。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比例确定: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考试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当日上午7:30时前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当日上午8:00时仍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3.考试考核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总分为200分。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⑵专业科目测试以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根据相同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签约环节。
5.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生成绩、签约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于2018年11月23日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http://cs.cq.gov.cn/index/)、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jy.cqcs.gov.cn/index/)予以公示。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签约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