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9人简章(赴高校)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以及条件详见《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日,详见附件1)。
3.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获得,否则取消聘用)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在各场次报名结束当天现场报名处张贴公示该场次报名情况。
(1)重庆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办事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2)贵州遵义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8:30-16:30。
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2号体育馆旁。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3)川北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8:30-16:30。
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4)西南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6:3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合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经签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材料。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须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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