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江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5人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结合江北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江北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6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江北区2018年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6、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需求表》);
2、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即1982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招聘专业岗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即1977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和用人单位三年及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前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相关执业资格证。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人员;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岗位中的学历、资格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江北区卫生计生委。
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计生委67721924;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67757315。
特别提醒: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向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登录“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s://www.cqjb.gov.cn/qrlsbj/)进入办事指南栏目中的网上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范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必须一致。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11月15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11月16日12: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笔试考务费共10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拟招聘岗位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3)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22日9:00-2018年11月24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s://www.cqjb.gov.cn/qrlsbj/)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