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省凤阳县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公告(第二次)公告【招16人】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中医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考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职务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和县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周转池事业编制。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招聘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信访室0550-2226681,驻卫计委纪检组 0550-6720200 )。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计委和凤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凤阳县中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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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凤阳县中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18年凤阳县中医院“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doc
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content/detail/5c00ad3645d8d4170242f5ea.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