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7人简章
为了进一步充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经开区卫生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7名,均为使用事业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主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的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2018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9月30日(比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 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 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9.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交至经开区卫生计生局(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703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由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考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2日内于上班时间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时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确定开考的,由经开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发放《笔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上》,如遇大部分岗位均达不到开考要求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和续延相关招聘考试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四、开考比例
对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经经开区卫生计生局、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同意,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方式)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和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方能开考。
五、考试
使用事业编制岗位进行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分值为100分。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3.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