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委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告【招2人】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定于
2018年12月14日9:00-17:00,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卫计委人事处(兰州市金昌北路75号,广武大厦11楼1115),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咨询电话:0931—8846332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1.《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总会计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专业资质和能够证明本人从业经历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聘书、聘用合同、个人履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各类任职文件和历经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属人事档案材料的可不提供原件,但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报名表、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与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评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财务专业能力和财务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确定体检对象时最后一名存在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岗位条件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执行,如考生无优先情形,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征求报名人员本人意愿后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市卫计委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卫计委总会计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派驻到委属公立医院工作,聘用的总会计师须服从分配。
十一、其他
总会计师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程序执行。本公告由市卫计委人事处、体改处共同负责解释。
原标题: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委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告
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gov.lanzhou.cn/system/2018/12/07/011671062.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