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北川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0人】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一)贫困地区定向引进项目管理的医学毕业生,在6年服务期内,每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发放5000元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发放补助;服务期(服务未满一年的不计服务期)未满6年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每差一年另缴纳5000元违约金,所退还的补助费用和支付的违约金缴入当地金库。
(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志愿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部分人员自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考试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北川政务网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北川政务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16-6198766(县卫计局)
0816-4823175(县人社局)
0816-4821390(县监察委)
原标题: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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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562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