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省文昌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公开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共招聘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镇农业服务中心招聘13人、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招聘9人、镇安全监督管理站招聘3人。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附表,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岗位明确要求的其他条件;
4.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回避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公告
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30日(报名期间每天8:00至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daijun.com/index.php?m=loginkw&dw=c0b8PcxS%2FJJARQYLWagkY98jYfum2lPOn8cxpZFzug。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1)户口簿;(2)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4)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5)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各类资料的图片限jpg格式,200kb以内。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8年12月30日12:00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12月30日16:00准时关闭,2018年12月30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失败。
(三)资格初审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笔试开考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改报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可正常接收短信),及时登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6.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昌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1份或证明原件;
6.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8.属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省聘大学生村官”、“文昌市市聘大学生村官”及“文昌市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考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文昌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9.驻文昌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10.考生需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