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292人)
2、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 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社会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7)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