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江门市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进校园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定于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进校园招聘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进行,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类(含麻醉、影像专业)、公共卫生类、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含2018年及之前已办理暂缓就业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符合或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学生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2年中在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下述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打压缩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en8963801@163.com),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并于指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已填妥的《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初审,初审情况通过回复邮件反馈,电子邮箱:wen8963801@163.com。
接受现场报名(名额限每个专业类别30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8:00-12:00;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教学楼A栋A2-2教室。
联系人:温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750-8938855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8:00-12:00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A2-2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发给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15:00-15:45进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具体试室在准考证标注),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约占60%、专业类知识约占40%)。笔试时间为45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各专业类别的笔试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第二天晚上在报名点现场张贴和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者。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20日-1月21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 教学楼A栋,具体时间和试室在笔试成绩公告上同时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
3.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接受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应聘者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拟聘人选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确定就业意向
2019年1月21日下午14:30-17:00,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的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单位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 广东医科大学 教学楼A栋A2-2教室)
(五)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该场次考试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聘用
体检工作在拟招聘对象取得毕业证后由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名单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后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复审合格的,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所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进入递补聘用程序。
六、咨询和监督
(一)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50-8933106,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0-8938855。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8855。
原标题:鹤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9年上半年进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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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heshan.gov.cn/zwgk/rsxx/zply/201812/t20181228_179125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