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凤阳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22人】
(三)考试
1、笔试
(1)考试科目: 19001笔试科目为《口腔专业知识》;19002、19003、19007、19008笔试科目为《临床专业知识》;19004、19009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专业知识》;19005、19006笔试科目为《中医专业知识》;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
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2、考试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以上证书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域医供体牵头公立医院统一管理,纳入乡镇卫生院周转池事业编制。
新招聘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相关政策待遇,县级医院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励惩戒等日常管理,县级医院监督指导。新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3年、大专学历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5年后,达到县级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周转池使用标准,经考核合格,可择优选聘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管理。本人愿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继续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岗位编制内人员相关政策待遇。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凤阳县纪委信访室0550-2226681,驻卫计委纪检组 0550-6720200 )。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阳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1、凤阳县乡镇卫生院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19凤阳县县管乡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content/detail/5c273b7e45d8d4b21e1d9ddf.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