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7人】
10.聘用
(1)我院在收到《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签订聘用合同后由我院持《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1)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要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开招聘有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若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和市教育局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咨询与监督
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和我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考生如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我院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359-2085245
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359-2216358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0359-2085604
原标题: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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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8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年公开招聘报名申请表.doc
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31日
来源:http://www.ycrkb.com/ycrkb_main_list.asp?unid=709&img_id=6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