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兰溪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招72人】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19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72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专业符合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获得院级以上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在校期间获得过
三等(二级学院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语文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毕业生或省政府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在兰幼儿园任教满二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
范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
(4)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符合以下
情况之一:①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大专及
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
籍或生源地限制。
二、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
条件:
1.年龄要求:1984年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具体要求见附件1;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按教师资格证对应学科报考,不受专业限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5.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注:①应聘人员录用后,从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②乡镇中心幼儿园聘用的非编教师被录用,可优先选择原聘用单位;③省二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有聘用人员被录用,若无支教公办教师,经申请同意,可通过派驻的方式留在原聘用单位支教,支教时间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中学语文、音乐、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岗位和男性岗位按2倍计,小学语文岗位按1.5倍计)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的本次招聘考试。核减招考名额视情况另行调整并公告。男性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2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男性教师的招考名额,核减名额视情况调整到面向报考该学科的全体人员或增加其他学科的男性教师岗位并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