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0人】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长寿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8.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和所需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
(三)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时,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按《简章》中“专业审核有关事项”的要求,应先征求招聘机关(单位)同意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时至3月13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cs.cq.gov.cn) 公告栏,点击“长寿区2019年第一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3月14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3月17日晚上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其中参加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术科测试招聘岗位的按1科50元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cs.cq.gov.cn)进行公布。
5.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
6.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9:00时至3月22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打印权限不再开放。
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