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城口县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40人】
2.面试
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考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专业科目测试地点张榜公布。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聘者的适岗能力等。面试内容以人民出版社现行发行的高中必修教材为依据。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现场讲课时间为20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讲课内容在考生面试准备开始时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须使用普通话。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因各种原因导致未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考试考核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4.确定拟聘对象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拟聘对象。进入拟聘对象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大学期间获奖情况优先确定。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拟聘对象。
(三)签订协议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在考点当天6点前公布,并于整个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kxw.net)公布。
确定为拟聘对象者,考核现场签订拟聘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请2019年应届毕业生务必自带)。
拟聘对象若经确认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者,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试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
签订拟聘协议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城口县教委人事科402室进行资格复审,2019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配送到城口县教委档案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kxw.net)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除简章上述规定的环节外,其余环节不予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教师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教育系统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城口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城口县2019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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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口县赴高校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一场.xlsx
原文链接:http://www.cqhrss.gov.cn/c/2019-02-28/515335.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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