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公告【招20人】
太仓市地处江苏省东南端,东濒长江,南临上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全市总面积823平方公里,是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十名,列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首位。太仓是世界物理学家吴健雄、诺贝尔奖获得者朱棣文的故乡,历来崇文尚教、人文荟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高质量发展,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相继落户。
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具有“双元制”本土化鲜明特色的中等职业,先后获评“重点中等职业”、“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经研究,现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备案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国“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五)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及方向)一致。
(六)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2019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公开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9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公开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3日;
2. 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电子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注:空白协议书)原件照片,以上4个文件打包后,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为文件名于2019年3月13日前发送至tczzrs@163.com。
3.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本次招聘岗位见《2019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公开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岗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面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报名截止后,由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将电话告知报考后续事宜。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3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30
2.现场审核地点:河海大学考点、苏州大学考点、武汉理工大学考点,具体地点将于3月10日前在相关高校就业网站上进行通知。
3.现场审核程序:
(1)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1份,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报名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如具备)、普通话证书(如具备)、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注:空白协议书)。
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获奖证书。
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如未进行网络报名者,现场资格审核时也可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现场审核中所提及的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各考点仅负责本考点招聘岗位的报名和审核。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9年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公开招聘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岗位表》。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