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利辛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招194人】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1)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工作由两家公立医院按照招聘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的组织形式、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县直两家公立医院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按先考察后体检的顺序进行。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县卫健委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直两家公立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参照同类人员待遇和县直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县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工作方案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8832053(县卫健委监察室)
咨询电话:0558—8812186(利辛县人民医院)
0558—8765266(利辛县中医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 利辛县2019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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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来源:http://www.lixin.gov.cn/2657937/1810228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