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阜阳市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阜阳市人民医院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01号,门诊部五楼东)
须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还须携带中级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单。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现场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阜阳市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拟聘协议书》。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重点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从相应岗位中按面试成绩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信网学历(籍)信息、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还须携带中级资格证。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其他
医院2019年硕士招聘计划已经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等上级部门批准,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录用人员,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九、有关事宜
(一)信息咨询:0558-3010019,0558-3010017
(二)监督举报:0558-3010011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 关于进行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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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7日
来源:http://www.fysyy.com/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08764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