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招121人】
五、总成绩的计算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加权计算。
(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三)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乐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
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应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同一专业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招聘成绩、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岗位。
2.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将乐县人民政府(http://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在县人社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和将乐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269263)。
六、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办公室,监督电话:0598-2322252。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委编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0598-2269263;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8-2328663。
(三)未尽事宜由将乐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 2019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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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教育局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将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来源:http://jyt.fujian.gov.cn/xxgk/rsxx/201903/t20190313_4827132.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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