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招4720人】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8日24时,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一般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系统公安类专业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对于特殊专业特警职位,按人社部等四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录用计划或不予开考,并于4月1日上午11:00在省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1:00至18: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6日至4月19日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1.公安系统派出执法勤务机构和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职位还须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在职位表中进行了标注。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9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市属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5月21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查询。
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发布对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省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采取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在4月22日至4月24日期间,向本人退役地所在的市委组织部申请加分。加分具体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四、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无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有专业科目笔试职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按职位排序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在省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通知。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报考者,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系统职位,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司法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对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递补一次。
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范围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的数量递补一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