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江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40人】
为积极招聘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教师队伍,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2019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注:招聘过程中可视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招聘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学科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国家985、211、“双”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本科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校级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要求在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或获校级奖学金一等奖两次及以上。
6.幼儿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校级本科毕业生。
说明: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
28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报考者须取得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相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2楼会议室(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陆网址:http://form.bossshuang.net/f/5c851bdaa987b56e3d627301或扫描本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报考信息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0日下午3点),并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现场报名,同时现场提交《江山市2019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报名者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上述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快递至江山市教育局进行报名,地址:浙江省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0-4071670,邮编:324100。
(二)资格初审
江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
(三)面试、技能测试
所有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
报考中小学体育、美术和幼儿教育等三门学科的除面试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技能测试得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江山教育信息网。
(四)预录取
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仅参加面试的招考岗位以面试得分作为面试总成绩;须进行技能测试的招考岗位以面试、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招考岗位以面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由江山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待资格复审后再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签约。预录取人员与江山市教育局预签就业协议书,并交纳违约金3000元(支付宝、微信支付)。
(七)公布结果。江山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八)考核和资格复审。2019年暑假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九)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要求于2019年8月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报到具体安排,届时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十)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均取消预录取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年人均收入12万元左右(实发),高中段教师年人均收入14万元左右(实发),并呈增加趋势。
(三)在农村任教的衢州市以外户籍的新教师,市教育局将提供城区单人过渡性用房。
(四)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农村在职在编单身教师可申办《江山市教师“进城送家”入住证》,以较低的价格入住城区指定宾馆(教育局有补助)。
(五)提前招聘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新教师根据市人才政策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费。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新招聘录用教师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新招聘录用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三)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yun.jsjszx.cn/
(四)招聘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2楼208室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
咨询电话:郑老师,0570-4071670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教育局会同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两部门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原标题: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2019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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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docx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3月18日
来源: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19/3/18/art_1225543_313014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