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南充市公务员考试公告(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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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3年3月21日-2001年3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不属于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 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南充市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时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时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8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