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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一季度重庆渝北区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229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选)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其中公开招聘教师123名,公开选聘区外在编在岗教师106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详见《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选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年满18周岁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即2019年4月7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依次类推;

6.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 师范类专业要求: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等6门学科教师岗位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报考可不受此限制,但考生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不得再以本科专业报考);

除上述6门学科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不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作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笔试、面试成绩通过的相关佐证材料);2019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由直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由所在出具相应佐证材料。

考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聘用后须自愿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第二类:公开选聘区外教师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即2019年4月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依次类推;

6. 系渝北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 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层次和学科要求:考生须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现任教层次、学科与选聘岗位的层次、学科相同(其中,渝北区教师进修校高中物理教研员岗位允许任教高中物理学科的教师报考、中学化学教研员岗位允许任教初中和高中化学学科的教师报考);

9. 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考生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所获荣誉与报考层次、学科须一致(若所获荣誉证书上未载明层次、学科的,可按现任教层次、学科报考):

(1)省级教师、班主任;

(2)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或;

(3)非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系直辖市的,须为近五年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1.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岗位一览表》)。

12.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13. 聘用后须自愿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公开选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文件精神,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和招聘单位负责,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简章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以下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按与招聘岗位相关原则进行审核(即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除须在《专业参考目录》的相应专业类中外,还须与招聘岗位相关)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报区教委审核认定、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第一类:公开招聘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特别提醒:所学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6),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8日(星期一)9:00至4月10日(星期三)12:00期间登录“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ybq.gov.cn/)(因3、4月涉及区县部门网站统一维护、关停,请考生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搜索网站名称将无法正常检索。若后期“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无法正常登陆,请考生直接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下同。)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照片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2: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两科合计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逾期不再补缴。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9:00起至4月20日(星期六)12:00登录“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ybq.gov.cn/)(请直接复制网址打开)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期间及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ybq.gov.cn/)上公布。

8.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于笔试后面试之前进行。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该考生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参加面试,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按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19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渝北区教委网”(http://www.cqybedu.com/ )(因3、4月涉及区县部门网站统一维护、关停,请考生将上述网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直接搜索网站名称将无法正常检索。若后期“渝北区教委网”无法正常登陆,请考生直接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相关信息,下同)。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未明确专业方向的,还须毕业出具学历、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④以本科学历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岗位的,需提供系师范生相关佐证材料,如加盖毕业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毕业出具的系师范生材料、免费师范生协议等,若毕业证注明为师范类的则不需提供上述材料;⑤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⑥《渝北区2019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⑦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①—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大小)各1份,⑦提供原件一份。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和区教委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3轮。

特别提醒:①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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