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钦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8人】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2019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19年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条件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2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①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制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9年7月22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②确定考官。每个考场的考官数为7名。考官直接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实行严格监督制度。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
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考核、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市直招聘单位的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