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人】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的考核人选名单及《考核和体检工作公告》在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三)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4.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发布的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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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201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文章来源:http://qz.gx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10028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