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陵川县级医疗专项人才招聘公告【招10人】
(三)考察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①本人档案;
②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④就业协议书;
⑤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⑥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招聘人员聘用的资格。招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作出考察结论。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阶段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纳入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相关政策,试用期满一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一经正式聘用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如擅自离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人才招聘单位赔偿,同时人才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分装入本人档案。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五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6-620275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标题:陵川县2019年县级医疗专项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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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陵川县县级医疗专项人才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一览表.xlsx
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czf.gov.cn/DocHtml/1/19/04/0006694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