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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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各岗位招聘名额3名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名额3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 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开始进行;
(3)面试地点:具体安排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合成后总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按有效岗位数等额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其余人员签订递补协议书。若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潜山市政府、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健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的资格证原件至潜山市卫健委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潜山市卫健委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在潜山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卫健委及招聘单位共同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潜山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潜山市卫健委:0556-8938519(人教科)
潜山市人社局:0556-8958799(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电话:0556-8939069、8934556(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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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潜山市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 2019年潜山市卫健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潜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rsj.anqing.gov.cn/31383002/64274096.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