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毕业生招聘公告【招11人】
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兴宁区教育系统计划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届全日制本科生;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上述均不含二级学院。
4.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6.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7.生源地条件:南宁市城区生源,不含县区;校级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211或985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全日制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8.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路169号)展位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到相应展位报名,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行报名参加面试(说课)。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在高校安排的面试地点进行面试,按最终批复的增人计划择优选聘并与选聘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按有关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最终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为准。
五、聘后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0771)3290742 传 真:(0771)3295150
原标题: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教育系统2019学年毕业生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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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nnxn.gov.cn/jiaoyuju1/contents/1981/7564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