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鹤峰县中心医院招聘医生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公告
根据《鹤峰县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报考鹤峰县中心医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医生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已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4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综合楼六楼604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持《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到现场进行,并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二)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三)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规陪生需提供规陪合格证或规陪基地医院出具的在培证明(或规陪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参加测试。
(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职位计划数1:3的,综合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测试工作相关事项
(一)测试方式
测试方式为临床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包括科室试用考核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
科室试用考核:应聘人员在医院参加为期4天的临床试用考核,考核形式为由医院随机安排至相应的专业临床科室,在带教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临床诊疗活动。试用科室科委会根据应聘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遵守管理制度情况、医德医风等)考评综合评分。
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独立完成对一位住院患者的接诊并书写大病历,医院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院内相应专家组成测试专班,对应聘人员书写的病历质量及专业技能表现综合考核评分。
(二)测试考核时间:2019年4月22日-25日。未按规定参加并完成测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测试考试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
六、其它事项
(一)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
(二)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鹤峰县中心医院院委会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将研究结果报县人社部门。
(三)公示
拟聘对象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及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对公示中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受聘资格。
(四)备案及聘用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 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0718-5289886
原标题:鹤峰县中心医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医生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公 告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4月19日
来源:http://www.hefeng.gov.cn/content/article/498448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