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河池金城江区政府机关选调8人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 2015年3月31日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配送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办法。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快递配送材料报名人员可配送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股(河池市金城西路23号)。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金城江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复印件。
(5)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治安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6)近期5寸生活照片1张。
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选调职位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的由选调单位提出面试申请,经河池市金城江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
(三)考察
按1:1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调动和任职
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股 电话:2113285
原标题:河池市金城江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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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