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锦州医科大学合同制人员(硕士层次)招聘公告【招203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对于报考附属第一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但最终未被附属一院录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同意调剂到附属第三医院相应的岗位。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审核无误后在锦州医科大学首页人才招聘栏和锦州医科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网页(http://rsc.lnmu.edu.cn/zp.as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拟聘用工作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制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务合同期限内。校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分别与拟聘用工作人员签订合同(校部岗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待遇
(一)工资与同岗位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
(二)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享受与、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三医院编制内职工相同的法定假期。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及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6-4673165
纪律监督电话:0416-4673174
原标题: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合同制人员(硕士层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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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锦州医科大学合同制人员(硕士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2019年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制人员(硕士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2019年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同制人员(硕士层次)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锦州医科大学
2019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jzmu.edu.cn/hr/n934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