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开州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0人】
八、体检
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师范类专业、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定点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因考生申请放弃聘用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致使招聘岗位人员缺额的,可根据缺额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选岗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数量,于体检结束后、考生选岗之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对体检合格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体检未结束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师范类专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选岗。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选岗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会同选岗确定的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中,考察组须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对考察组提供的考察情况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二、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选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岗位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内非单位、区外单位交流调动和工作借调,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除简章中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开州区监察委)
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023-52222591(开州区教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重庆市开州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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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
原文链接:http://rlsbj.cq.gov.cn/c/2019-04-28/517407.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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