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招12人】
(四)组织体检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向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120办公室)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证明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调。
(五)外调考察
由江宁区委编办、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江宁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外调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外调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六)审核报批
根据外调考察工作组意见,由江宁区教育局与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送江宁区人民政府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申请调入人员按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有关通知要求,须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出地编制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申请调入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相关说明
调入人员由江宁区教育局依据用人需求进行适岗安排,享受区内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选调的省级特级教师、省辖市层次学科可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具体详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1810/t20181022_587714.html),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江宁区外的县(市、区)级的“学科教学带头人”与“青年教师”等专业发展称号获得者,经江宁区教育局重新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六、选调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25-52283815。
本公告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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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ning.gov.cn/xwzx/tzgg/rsjtzgg/201904/t20190429_1525824.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