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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汝城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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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现公告如下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事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其余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指定官方网站: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上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8年5月9 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认定结果材料由报考人员提供)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6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9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汝城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9年5月9日上午8:30-12:00,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篮球场(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

(2)2019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湖南省汝城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郴义路147号)。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9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汝城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委托书以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汝城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2.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打印《2019年汝城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报考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或者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

(6)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在委托书上。

3.报名和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确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现场报名工作人员。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报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的岗位,经汝城县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郴州市人社局批准同意不设开考比例。

(5)报考人民医院临床医生、中医医院中医外科医生(一)、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医生(一)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二)、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二)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免面试。

(6)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40分)不予聘用。

(7)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0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5月21日16:00前到汝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护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预计2019年6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1)除免面试外的招聘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但需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40分)不得进入面试。

(3)报考人民医院临床医生、中医医院中医外科医生(一)、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医生(一)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生(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二)、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二)的岗位,免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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