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平阳县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公告【招140人】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
2.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岗位设置以农村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聘用对象落实到农村工作的,原则上实行到城镇见习一年的制度。
六、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其编制落实在小学,工作上挂初中。录用为乡村教师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教师,今年乡村教师定向岗位的招聘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而造成岗位录用指标缺额,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开具介绍信前),予以递补;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平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报考对象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十)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 58102919,0577- 58102917。
原标题:关于2019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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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5月5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py.gov.cn/art/2019/5/6/art_1388364_3396229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