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以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以及培养全日制高职学生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目前已顺利获得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学前教育高等专科的批复,现已报教育部备案,改制后将作为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5月15日9时— 5月1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18日9时— 5月19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5月20日9时— 5月2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科 (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5月30日9时—6月1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
本次招聘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在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院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其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或证明(应聘男、女辅导员岗位者)原件、复印件;(4)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和高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应聘男辅导员、女辅导员岗位者)等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0574—82371620,干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宁波教育学院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82371619,82371618(联系人:单老师,闻老师)
原标题: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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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学院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宁波教育学院
2019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19/5/9/art_18843_37238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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