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选聘业务副园长公告【招1人】
为加速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决定面向宁波大市范围选聘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业务副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
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业务副园长1名。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幼儿艺术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四)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区(县、市)学前教育教坛新秀(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其他相应荣誉;
(五)从事幼教工作6年(含)以上,具有担任3年(含)以上幼儿园中层(含)以上保教管理经历,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省一级、二级幼儿园工作的在职教师(事业编制或合同制均可);
(六)吃苦耐劳,善于创新,有较强的团队组建及团队管理能力。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axie.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选聘业务副园长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将表格发送到邮箱:1115221907@qq.com。
(二)择优初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比对,由宁波大榭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确定参加选聘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谈面试:组织专家组,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谈面试。面谈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提问答辩方式。
面谈面试随带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任职文件,荣誉证书,论文发表等工作业绩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择优考察:根据面谈面试结果,由宁波大榭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确定考察入围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了解拟选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岗位履职能力等。
(五)拟定人选:综合面谈面试及考察情况,由宁波大榭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拟选聘人选。
(六)体检公示:拟选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在宁波大榭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axie.gov.cn/)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原编制身份不变。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则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合同制人员,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经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综合比对、面试面谈、组织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可以取消选聘名额。
(二)聘任业务副园长实行一年试用期,若不能适应该岗位工作的,则另行安排幼儿园其他教师岗位工作。
(三)应聘人员相关信息将严格做好工作,拟考察人选将与本人沟通后再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相关资料恕不退还,请应聘人员自留相关材料原件。
(四)选聘录用人员待遇面议。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联系(咨询)电话: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杨老师:0574-89283134,18757499606;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王老师:0574-89283133,1303466536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宁波大榭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选聘业务副园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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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9年5月10日
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252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