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太仓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公告【招30人】
太仓市地处江苏省东南端,东濒长江,南临上海,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总面积823平方公里,是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十名,列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首位。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相继落户太仓。太仓是世界物理学家吴健雄、诺贝尔奖获得者朱棣文的故乡,历来崇文尚教、人文荟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高质量发展,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太仓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教师3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1日至2001年5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3.以研究生学历(须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有硕士学位)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大专学历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
4.应聘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限定专业一致,并取得所报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8年苏州市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7.《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8日8:30—16:30。
2.方式:报考者登录“2019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tcedu.com.cn/col/col90001/index.html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本次招聘岗位见《2019年太仓市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各招聘岗位只针对符合相关条件人员,其余人员报名无效。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信息提交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提交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报名截止后,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者可登录“2019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5月30日8:30—11:30。
2.地点: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太仓市扬州路99号)。
3.有关要求: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④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或证明。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2018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本人姓名);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