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招5人】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知识、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公告为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进行公布。面试人选将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公告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3.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研究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心理测试。由我校心理健康中心统一通知、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从心理测试合格考生中递补。
(三)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四)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3)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7
联 系 人:丁老师、胡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89668015
联 系 人:孙老师
原标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信息表.xlsx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19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sbys.com.cn:8086/index.php?r=exam-notice%2Fdetail¬ice_id=23
(责任编辑:李明)